1.活动主题:龙卡信用卡-神脑国际购手机优惠
2.活动时间:2012年3月1日——2012年5月31日
3.活动对象:龙卡信用卡客户
4.活动门店:神脑国际(中国联通合作专营店)各门店
福州市台江区五一中路195号 |
0591-38500808 |
福州市台江区建海新村106-107号 |
0591-28359088 |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中闽大厦 |
0591-38160886 |
泉州市鲤城区温陵路聚鑫电子商业广场沿街店面11、12店面 |
0595-29013799 |
泉州市温陵北路157-9号 |
0595-29019688 |
晋江市青阳镇泉安中路417号 |
0595-36770188 |
厦门市明发商业广场A1036、1037号 |
0592-3139090 |
厦门市湖里区江头西路21号111室 |
0592-3352657 |
5.活动内容:
持龙卡信用卡尊享:(1)购买手机(含I-Phone系列)、配件单笔金额满500元(含)以上,即可办理商户分期业务享3期、6期零手续费,12期手续费2.5%。
(2)成功办理商户分期且期数在12期(含)以上,享3倍积分。
(3)首次成功办理商户分期且单笔交易金额满人民币2000元以上(含),即赠1万奖励积分。
(4)成功办理商户分期业务,即有机会参加抽奖赢免单大礼(免单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每卡每月仅限1次中奖机会。
注:
(1)中国联通号码卡业务、3G网卡、话费充值、手机维修,宽带费用交纳业务不参与此次活动。
(2)产品价格以商户现场实际销售价格为准。
6.活动规则
(1)本活动限龙卡信用卡持卡人(商务卡除外,以下简称“持卡人”)参加。
(2)同一持卡人名下多张主卡、主附卡合并计算,仅限主卡持卡人具有抽奖资格。同一持卡人每月仅限中奖一次。
(3)活动中3倍积分指在原有积分奖励基础上,再给予1元计2分奖励,分期交易原有积分按实际分期交易金额一次性计入等额积分。
(4)奖励积分每季度结算一次,分两批加记,并将在4月30日及7月31日前将一季度及二季度奖励积分记入主卡持卡人积分帐户中,持卡人以身份证件号认定。
(5)免单大礼每月1名,中奖客户名单将于活动结束后公布于福建分行网站。免单金额将直接返还至本人名下龙卡信用卡。
(6)本活动礼品不可折换现金,所有礼品本身质量或服务问题由礼品供应商负责。
(7)撤消或退货的分期交易不参加本次活动。
(8)持卡人若于活动期间有逾期还款,违反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章程、领用协议或商户分期付款约定条款,出现账户状态不正常,参与套现或违法交易等情况的,建设银行有权随时取消其参加活动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