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时间:2014年3月15日至2014年12月31日 ,消费记录以签购单列印的日期为准。
活动对象:活动期间成功申办益贷卡并激活消费的持卡人,以下简称“持卡人”。
活动区域:河南省各地区
活动内容:活动期间凡成功申办益贷卡并激活消费的持卡人即有机会获赠30元手机话费(消费记录以签购单列印的日期为准),全省共送出16666份,数量有限,先到先得,送完即止。
活动细则:
(1)本活动仅限我省益贷卡客户参加。
(2)参加活动客户的申请与消费时间均需在活动期间,消费时间以建行系统记录的消费时间为准(北京时间)。
(3)本活动根据符合获赠条件客户的首笔消费时间排序,赠送前16666名。如持卡人达到获赠条件的时间相同,则根据截至日期的累计刷卡消费额排名,送完即止。
(4)活动期间,我行确定持卡人获得充值资格后由我行统一发送短信提醒(短信内容:恭喜您获得建行“龙卡益贷卡,首刷送话费”活动的奖励资格,30元话费将于近期充入您的手机,请勿随意变更手机号码。(河南建行))持卡人将于近期为其完成充值,未完成充值前请不要变更手机号,本次手机话费以充值的形式直接充入持卡人在建行信用卡系统内登记的手机号码上(同上次的提醒短信号码,同一客户多个手机号仅随机选择其中一个进行充值)。
(5)本次活动不可折现,活动期间每位持卡人仅限获赠一次。活动期间内若发生持卡人手机号更改后而未能及时在信用卡系统中变更,造成未能充入持卡人现在使用的手机号码,建行不承担再次充值的义务,视同持卡人自动放弃获赠。
(6)话费充值时间为首次刷卡的次月完成充值(如5月份首次刷卡,则在6月份初充入);若持卡人符合获赠资格(以接受短信为准)却未能如期成功充值,请在获得奖励资格后的第二个月份(以上面为例,应在7月底前)联系当地建行网点,经网点报送当地信用卡中心查证属实后,将于7个自然日内为持卡人补充,如果持卡人在我行充值后的次月(以上面为例,在7月底前)未反馈,则视同持卡人自动放弃本次获赠资格。
(7)持卡人若于充值前有迟缴、违反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章程或卡片已冻结,即丧失参加活动资格。
(8)取现和非真实交易、取消/退款交易、网络交易及我行规定不计积分的交易(详见建行官网),均不计入本次活动。如出现非真实交易的情形,我行将取消持卡人的获赠资格,并保留采取其他相应法律措施的权利。
(9)建设银行有权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或业务需要中止或取消此次活动或者修改活动方案,并经相关途径(如银行网站、对账单、短信、报刊或各分支网点等)公告后生。
(10)本活动其他未尽事宜,全部依照龙卡信用卡章程、领用协议及商场POS分期付款约定条款执行。
(11)因持卡人所兑换的礼品而产生的相应所得税均由持卡人自行承担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