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建设银行企业客户:
为进一步落实监管部门关于单位结算账户的管理要求,维护金融秩序,保护客户合法权益,有效防止账户冒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行将于近期针对存量企业客户身份信息核实及账户清理相关事宜开展以下工作:
一、为保障单位结算账户安全,当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以及其他开户证明文件发生变更时,请主动向我行提出相关变更申请,并及时办理变更手续。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我行如发现企业账户存在以上信息变化更新不及时的情况且未提出合理解释的,我行将对该账户采取必要的控制交易措施,待该账户完善手续后再予以恢复。
二、为切实提高对单位结算账户的规范化管理水平,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如开户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届满后,在合理期限内未及时更新资料且未提出合理理由的,我行将依照监管部门要求,对相关账户采取控制交易措施。请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在合理期限内到我行营业机构完善、更新资料。
三、如相关单位存在以下情况,应及时到我行营业机构办理销户手续:1.营业执照注销或被吊销;2.企业被撤并、解散、破产或关闭;3.与我行约定的其他销户情况。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如相关单位仍未主动申请销户且未提出合理解释的,我行将采取控制账户交易措施。
四、我行在进行账户核实工作中,不会以任何理由、通过任何方式要求开户单位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密码、网银登录密码、手机银行登录密码、短信验证码等客户重要保密信息。请各开户单位妥善保护相关信息,严防信息泄露造成资金损失。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我行将持续为单位客户提供优质、安全、合规的金融服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2019 年 6 月 20 日